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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B2C“四八新政”以及零售进口相关业务流程讲解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1-08-20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从交易主体和进出口性质划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出口B2B(企业对企业);出口B2C(企业对用户);进口B2B进口B2C四个模式。

为了引导跨境电商市场的规范化跟合理发展,20164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了新税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四八新政”从税制、品类、购买限额、备案机制等各个方面对跨境B2C电商进行了规范,征收由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构成的跨境电商综合税,且通过正面清单将品类的准入卡的很紧从而区别野蛮生长的代购、海淘跨境模式,形成了“跨境电商”的新概念。“四八新政”的核心管理规则包含:

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2.设立跨境零售进口电商正面清单,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品类受到一定的限制;

3.规定个人购买限额,“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元”;

4.跨境进口标准提高,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的首次进口需提供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

201810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通知明确,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国家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目前跨境电商行邮方式有:备货保税仓、跨境电商B2C直邮方式和个人物品快件三种清关方式。

1、保税仓备货

先将大批量海外商品从国外商家批量运输到海关监管之下的保税仓库进行仓储和发货管理,有顾客下单后,再由各电商根据顾客订单为相应的商品办理一系列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打包后贴上相关面单,经由海关查验放行后,最后才能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这种模式可能更适合大卖家,毕竟在降低国际运费的前提是要大批量囤货,要很大一笔资金,特点是国内现货秒发,超快。

2B2C直邮

在顾客下单后,商家根据顾客订单给相应的商品打包好,通过国际物流运至国内的保税仓库,各电商再为相关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最后再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这种模式适合小企业,简单易操作,有人下单,再进行采购发货,不用压货款。

3、个人物品快件

商家在海外将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进行打包后贴好面单,然后通过集货形式发空运到指定清关口岸,货物落地后再由清关公司负责清关,清关出来后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这模式基本也是给海淘转运服务的,也是猫腻较多的一种模式。


关于跨境电商B2C零售进口相关业务流程讲解:

1.三单合一监管政策

四八新政完善了跨境电商的相关税制,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立免税额。同时要求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入境的商品过往海关时需要三单合一,即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要一致匹配。

订单和物流单由跨境电商平台或者提供保税仓仓储服务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推送给海关;支付单由具有支付资质的平台推送给海关。海关核验三单信息,三单必须匹配才会通关放行并在境内配送。

2.节点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并完成支付跨境电商平台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支付信息报送至各大关区海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服);

跨境电商平台将消费者订单信息报送至公服;

跨境电商平台通知第三方清关平台/保税仓代清关订单信息第三方清关平台/保税仓收到清关订单信息,获取电子运单号,生成申报清单,报送至公服

公服收到三单和清单后,校验通过,推送至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局等各部门系统中存档。公服将校验的结果(通过/不通过)回执给第三方清关平台/保税仓,如果通过,则第三方清关平台/保税仓继续进行后续打包入境配送操作若不通过,则退回。

注:该流程中涉及到的各单据报送都是异步执行,可以分别报送至公服,但一般情况下为了提高清关成功率,都是在收到支付单报送成功的回执以后,再去推支付单和物流单。

3.核心字段

跨境电商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申报清单报送至公服以后,需要根据业务规则和政策法规来校验通过与否,直邮通过以后,才能进入后续的打包入境配送操作。

订单:订单编号、电商平台名称、电商平台代码、电商企业名称、电商企业代码、商品名、商品数量、商品价格、运费、综合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应付金额、实付金额;购买人姓名;购买人证件类型、购买人证件证号码、购买人电话、支付企业名称、支付企业代码、支付编号、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

支付单:支付编号、支付金额、支付企业名称、支付企业代码、订单编号、电商平台名称、电商平台代码、支付人姓名、支付人证件类型、支付人证件证号码、支付人电话、

物流单:物流编号、物流企业名称、物流企业代码、订单编号、电商平台名称、电商平台代码、电商企业名称、电商企业代码、购买人姓名、购买人电话、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

4.清关规则

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三单信息匹配;

购买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真实有效;

购买人年额度<=20000(查查自己还有多少额度,防止被恶意盗刷);

单笔订单的实付金额<=2000(超出记得拆单);

单笔订单的单件商品sku<=6个;总sku数量<=24个(建议在后台配置数量开关);

订单金额;综合税;实付金额计算结果一致;

订单购买人身份信息与支付单内支付人信息一致;

订单实金额与支付单内支付金额一致;

该业务流程的前置条件是商品已经备案成功;

注:代理清关公司/保税仓在海关设置有保证金账户,订单放行同时会对保证金进行扣减所以记得要缴纳保证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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