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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首单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业务,实现跨境电商多模式发展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1-08-27

2021826日,一批货值16万元的汽车配件和服装百货商品办理了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海关监管代码9710)模式出口的手续。这是乌鲁木齐首单“9710”模式申报的跨境电商货物。


据悉,这批货物由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出发,搭乘中欧班列发往哈萨克斯坦。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下,境内企业可在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全球各地。对于企业来说,该模式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门槛,让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到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红利。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17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目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代码9710),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模式推行后,可将企业零散、小单、流动的出口交易变得简单化。并且通过新增便捷申报通道,这大大减少了企业出口环节和程序,也让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也进一步降低。


为做好跨境9710”出口业务的试点工作,自公告发布以来,新疆丝路通积极对接乌鲁木齐海关等政府部门,对跨境电商9710出口业务流程进行了充分研究,在确定具体操作流程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企业备案、订单上传、数据对碰等问题,确保了9710出口业务第一时间落地。

针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以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企业可以通过四方网络通关服务SaaS平台解决外贸企业和海关数据对接问题,帮助更多企业享受海关最新政策,也能为商家和报关行实现高效协同,为企业节约制单和申报时间,实现更高效的跨境出口通关流程。


据了解,20204乌鲁木齐市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后,先后落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模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B2C(海关监管代码9610)模式。20205月,新疆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正式上线开通乌鲁木齐成为新疆首个开通公共服务平台和1210”业务的城市。

以往,新疆跨境电商B2B产品一般采用1039(市场采购)或0110(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出口,此次乌鲁木齐又新增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对货物有优先查验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出口成本,为买卖双方均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丰富了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模式。

乌昌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窦鲁新表示,海关将继续创新优化监管模式,积极回应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诉求,通过多种监管方式,优先安排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查验,保证货物高效通关。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尽快落地,实现跨境电商多模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外贸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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