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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国际市场新通道!甘肃平凉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落地实施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1-11-09

兰州海关2021114日发布消息称,44.3吨“静宁苹果”近日经该关所属平凉海关检验合格,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在青岛口岸顺利通关,标志着跨境电商B2B9710模式)出口首次在平凉海关辖区落地实施。

据悉,今年6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自20217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正式向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模式)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该模式不仅可以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工费用,而且清单申报手续更简化,物流和查验更便捷,通关效率更高,有利于出口企业降低外贸成本,增加外贸订单和提升外贸竞争力

2020年,兰州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4.02亿元,同比增长37%。根据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兰州已累计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7亿元。此外,兰州市还建成了兰州新区综保区(保税备货)和兰州铁路口岸新区作业区(跨境直购)两个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分别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1210和跨境直购9610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跨境电商保税备货1210、跨境直购9610,以及B2B直接出口9710B2B出口海外仓9810等多种监管模式的通关,可使用四方网络通关服务SaaS平台一站式通关,该SaaS平台与各地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总署版、金2系统进行对接,还可通过统一API接口对接多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与多监管机构进行关务数据交互,支持企业灵活选择多口岸报关,是跨境电商全贸易模式的一体化通关服务平台。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对提升甘肃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跨境电商企业新增了报关的贸易方式,更有利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多品类、多频次和少批量的国际贸易,国内出口企业可以直接与海外市场对接,企业能精准把握国际市场需求,有利于抢占新市场。


据了解,今年810日上午,由天水大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1.3吨“秦安蜜桃”经兰州海关所属天水海关检疫合格、通关放行,标志着甘肃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B2B出口(9710)顺利通关。该模式对鼓励本地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值得肯定的是,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的推行将进一步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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