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支持规范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1-07-14
1.国务院办公厅: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
2021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积极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探索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
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2021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2.海关总署:支持规范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主持召开总署第四十一次形势分析及工作督查例会。会议要求,全国海关要大力支持外贸创新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单一窗口”对接、AEO互认合作、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推动探索实施高端制造业全产业链保税模式,支持规范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