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保税仓发货模式】怎样通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模式进口食品?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5-09-23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1210,又称“保税备货模式”或“保税仓发货模式”,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的一种。跨境电商网购保税1210进口模式下,允许电商企业将海外进口食品以批量报关方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仓(如北海保税仓),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付款后,食品通过快递包裹的形式直接从保税仓配送至消费者手中。
那么怎样通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模式进口食品?接下来跟随四方网络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企业备案与资质要求
做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模式进口食品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应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是境外企业则需委托境内代理人完成注册登记。
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包括互联网支付。
物流企业需持有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进口食品的要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食品种类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版)》内,消费者购买的进口食品限于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
进口通关业务流程
1.开设电子账册:海关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实行账册管理,以仓储企业为单元,开设网购保税进口专用电子账册。
2.缴纳税收担保:符合海关监管规定且在海关备案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等,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3.一线进口保税备货:企业以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申报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需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备案清单)、保税核注清单、核放单,将进口食品批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仓。网购保税进口食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食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4.二线出区清单申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所需进口食品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比对验核通过后,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食品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出区报关手续。
5.包裹寄递出区:企业对放行后的申报清单汇总生成核注清单及核放单,办理出区手续,将包裹派送出区寄递给消费者。包裹实货出区后,电子账册上的食品数量相应核减。
6.缴纳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
适用场景与优势
做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模式适用于标品、复购率高的食品(如奶粉、美妆、榴莲等)。
通过批量运输方式,降低了物流成本,而且保税仓发货可实现“次日达”,生鲜类(如榴莲)可48小时极速配送,大大的缩短了配送时间。
注意事项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在入境环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规范进口申报,须申报13位检验检疫编码,并申报为涉检产品。
跨境电商企业需承担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优质安全的食品供国内消费者选择。
海关对疫区食品或高风险商品启动应急处置时,可能暂停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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