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单跨境电商B2B出口“9810”空运清单,跨境全业务模式发展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2-01-20
2022年1月17日,一批价值16.2万元的服装在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完成监管,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空运清单模式顺利离境,这是福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出口空运清单模式首票业务。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是指境内企业先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当购买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商品直接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同时向海关传输相关数据的模式。该模式下,海关对出口货物优先查验,企业可在物流监管等方面享受便利。而且企业通过海外仓的前置备货,能够使商品更快送达海外消费者手中,其目的是为了更高效地服务海外跨境电商消费者,提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整体运行效率。
马尾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服装顺利离境,标志着福州成为福建省首个覆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1210”“9710”“9810”出口全业务模式的城市。今后,福州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将更加齐全,业态更加丰富。
关于跨境电商9610、1210、9710、9810等多种模式的一体化通关需求,可采用四方网络通关服务SaaS平台一站式通关,该SaaS平台与各地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总署版、金2系统进行对接,还可通过统一API接口对接多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与多监管机构进行关务数据交互,支持企业灵活选择多口岸报关,是跨境电商全贸易模式的一体化通关服务平台。
2020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第一批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相较于传统非贸出口渠道,跨境电商“9810”出口模式顺应了企业批量出口的需求,更有利于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2020年9月1日凌晨,福州海关隶属榕城、马尾、福州机场、平潭海关成功验放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系统申报的“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货物,标志着福州关区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近年来,马尾海关积极促进电商产业多元化发展,优化完善海外仓备案细则与手续,协助企业规划整批出口物流模式;支持闽商出海布局,紧盯重点企业产业升级需求开展滴灌式帮扶,引导传统生产型企业从一般贸易到跨境电商B2B出口“换挡升级”;为企业“量身打造”快速通关等“一条龙”作业,让跨境电商企业切实感受到申报更便捷,成本更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