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政助力长三角高质量协同发展16项措施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4-12-30
2024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一轮新的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发展。这些新举措聚焦于五个关键领域: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营造高水平的口岸营商环境、坚决守护国门安全以及提升整体智治水平。以下是这16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及其意义。
一、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便利创新要素跨境流通:优化特殊物品进出境监管模式,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并探索“白名单”的跨区域互认,以促进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协同创新。
促进先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针对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优化布控查验模式,建立智慧网备平台,允许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中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作为牵头企业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此提高生产效率。
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改进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支持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试点,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开展,并研究在义乌实施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鼓励新型贸易形式的发展。
二、创新协同监管模式,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推动物流一体化运作:扩大“联动接卸”模式的应用范围,试行多式联运转关模式,以及引入空运前置货站模式,以简化物流流程并降低成本。
优化口岸属地监管作业协同:加强对不合格货物的后续处置监管,特别是对于附条件提离的情况;同时支持进境种苗进行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确保货物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创新大宗商品联合监管模式:深化出口成品油的联合监管机制,并构建一个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和结果互认的合作框架,涵盖从入境港到目的地海关的所有环节。
三、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
健全区域整体通关协调处置机制:通过一体化业务运行监控来增强跨关区协同处理的能力,确保通关过程顺畅无阻。
联合加强对企培育帮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设立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合应对机制,共同培养产业链和供应链上的企业信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完善战略研究机制:利用数据分析与调研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外贸和产业发展情况,提升服务宏观决策的能力,稳定外贸发展的预期。
四、实施全领域风险联防联控,坚决守护国门安全
深化五关风险防控一体化建设:加强全领域的风险防控,扩大供应链安全评估模式的应用,覆盖更多重要的产业链和供应链。
构筑国门安全联合防线: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动植物疫情预警及入侵物种监测体系,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强化农食产品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实现跨关区的风险监测和协同处置,并共享退货信息以提高退货调查的工作效率。
加强稽查缉私执法协作:构建稽查与缉私部门之间的双向合成作战机制,形成一体化研判和查缉格局,打击非法活动。
五、推进智慧海关合作共建,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促进海关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加快长三角云擎站点的功能创新和发展,确保各海关间的数据交换畅通无阻。
推进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支持如“智旅沪杭”、“苏州城市航站楼”等项目,打造智能化旅行体验。
加强智慧海关项目的合作共建:推进大数据池、参数库等基础设施的深度合作,争取更多的场景项目率先在长三角地区试点,引领全国海关的技术进步。
结语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且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此次发布的16项新措施是海关总署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的重要部署,它不仅继承了过去几年来的成功经验,而且针对当前形势提出了更加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自2019年以来,海关总署已经推出了两轮支持措施,所有这些都得到了有效执行。今年前11个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合计进出口总额达到了14.5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占同期全国进出口总值的36.6%。未来,海关总署将继续指导该地区的海关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确保上述政策措施能够顺利落地并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