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合规无忧之选:四方网络SaaS平台,为电商出口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5-11-25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的"合规与阳光化"运营,核心在于准确理解政策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并完善内部管理。这不仅能让你安心享受退税红利、加速资金周转,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想要安全合规地通过9810模式出口,首先要准确理解政策核心,并确保自身符合运营资质。接下来 四方网络科技 跟大家一起来了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
首先,我们要一起来了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出口的政策核心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 "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 政策。简单说,就是你的货物一旦通过9810模式报关离境,无论是否已在海外仓售出,都可以凭出口报关单等材料,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称为"出口预退税")。这改变了此前需等待货物在海外仓实际销售后才能退税的流程,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发展,为相关企业带来更便捷的退税流程和大大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使资金能快速回笼。
关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出口预退税的申报详情如下: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对于尚未实现销售的货物,采取‘货物离境即预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税款’的方式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9810出口预退税申报要求
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区分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和已实现销售的货物,分别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未作区分的,均视为货物未实现销售,统一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同一项号下的货物,未全部实现销售的,纳税人既可以依据前款规定对货物进行区分申报,也可以选择将该项号下所有货物均视为未销售,统一申请出口预退税。
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关联号申报出口预退税。
9810出口预退税申报核算期时间要求
已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核算期截止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外贸企业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
上述核算期是指,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例如,如果你的预退税在2025年2月办结,那么你可以在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任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
9810出口预退税申报核算方式
1 核算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应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计算应退(免)税额,并与出口预退税额进行比较,确认是否存在差异。不存在差异的,纳税人确认“无需调整申报”,办结核算手续;存在差异的,纳税人确认“需要调整申报”并进行调整申报后,办结核算手续。
2 核算时货物仍未实现销售的,纳税人确认“需要调整申报”并全额缴回出口预退税后,办结核算手续。后续待该笔货物实现销售后,纳税人可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9810出口预退税申报单证资料
1 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佐证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单证备案。
2 纳税人应将销售记账凭证、销售明细账等可以佐证货物已实现销售的资料(以下称销售佐证资料),作为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时,需于货物销售完成后15日内,完成销售佐证资料的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同样,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纳税人,也应在申报后的15日内,完成相关资料留存工作,供税务机关核查。
3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
0110 与 9810 出口退税申报节点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对应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通过前置批量备货至目标市场、实现本地化快速配送,在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有效缩减跨境段物流成本及清关滞港风险。
不过,根据过往的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出口海外仓模式的出口企业在完成海外订单销售之后方能申请出口退税,整体退税周期较长且证据链复杂,使得出口企业在具体的商业安排中往往倾向于选择以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对应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开展出口业务,出口海外仓模式难以充分释放其发展潜力。
后续,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推出“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新政策。新政允许采用9810模式出口的企业在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情况下,报关离境后即可申请退税,后续再根据销售情况进行核算,解决了原9810模式下要求实现销售再退税以及退税过程长且证据链复杂导致退税难的困境,简化了退税流程。
简单说,就是你的货物一旦通过9810模式报关离境,无论是否已在海外仓售出,都可以凭出口报关单等材料,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称为"出口预退税")。这改变了此前需等待货物在海外仓实际销售后才能退税的流程,能大大缓解你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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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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