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综合保税区正式开通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
文章来源:四方网络 作者:4PNT 发布时间:2021-09-01
2021年8月31日上午,一辆装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货车驶出嘉兴综保区,将价值20余万元的100余件进口商品送达至嘉兴消费者手中。标志着中国(嘉兴)跨境电商综试区嘉兴综合保税区开通保税进口1210业务。
嘉兴海关驻乍浦办事处副主任江永辉表示,跨境电商1210指的是网购保税进口模式,该模式下,电商企业可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先从国外集中采购大量商品,以保税备货形式进口仓储在综保区,然后根据消费者所下的订单,以个人物品方式出区配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上。
2020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嘉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2021年3月,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嘉兴综合保税区已具备跨境电商1210业务开展的政策条件。
此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国家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了金融支持跨境电商九条举措,从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融资等多方面助力浙江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
意见显示,在提升贸易便利化,加强金融服务方面出台了四条措施。其一,实施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其二,畅通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渠道;其三,便利跨境电商外汇收支;其四,提升跨境支付服务便捷性。
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在1个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基础上,可再开立1个备用账户,提升业务便捷性。推动电商平台和商户支持云闪付等多种网络支付方式,保障社会公众的选择权,便利社会公众的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来源电商报)